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台球协会
温州市体育局
泰顺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泰顺县体育局
泰顺县旅游局
百丈镇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浙江泰顺商会
温州泰商发展联合会
广州市台球协会
广州市海珠区台球协会
泰顺县柚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四、冠名单位
佛山市金丝玉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五、运营推广单位
广州羽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指定合作
指定球台:星牌(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用球:CYCLOP赛乐普(上海欣展橡胶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台布:CPBA专业球台布(法肯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灯控:军遥(天津军遥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用杆:PERI 皮尔力球杆 (天津来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巧克:潘晓婷巧克(上海赫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皮头:耐力皮头(东莞美佳皮具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用车:上汽大通G10(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网络直播平台:YY直播(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七、支持单位
福建凯岩城酒业有限公司
八、合作媒体
合作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体育报、浙江新闻频道、温州电视台、温州都市报、温州日报、旅游卫视、巨星在线、乐视、搜狐、网易、新浪、凤凰网、TOP147台球视界、MY147我的台球网、青年报、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东方网、中央网、人民网等
九、比赛项目
美式9球女子个人赛
十、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日
比赛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百丈时尚体育小镇旅游集散中心
比赛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百丈镇江园路一号
十一、参赛资格
(一)比赛分为会外赛和会内赛两个阶段。会内赛设女子32席,会外赛不设人数限制;
(二)CBSA排名(截止广州站)前8和WPA排名前8的球员,直接晋级会内赛;
(三)CBSA排名前8及WPA排名前8作为种子选手,如有重复排名以CBSA排名顺延;
(四)持组委会外卡球员可直接晋级会内赛;
(五)其余会内赛名额由会外赛选拔产生;
(六)已获得会内赛参赛资格的球员,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参赛,须提前15天向组委会声明,未在规定时间声明即退赛的球员,组委会将酌情予以处罚;
(七)所有参赛球员必须在中国台球协会官网或通过APP完成参赛登记。
十二、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最新WPA通用9球规则,三角框摆球,1号球在置球点上,运动员不得对摆球有疑义。
(二)比赛分为会外赛(2018年8月1日至3日)和会内赛(2018年8月4日至8日)两个阶段。
(三)会外赛共分2场进行,全部为单败淘汰赛,抢7局,胜方开球,每场晋级正赛选手8名。
(四)比赛限时45秒出杆,剩余10秒提醒一次,剩余5秒读秒;参赛双方选手每局比赛均可申请延时45秒一次,决胜局不计时。
(五)每位参赛选手每场比赛可申请一次暂停(5分钟)。申请暂停只能在局与局之间,当选手没有申请暂停时,只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如果双方选手同时在暂停的时候离开座位,将被视为同时申请了暂停。申请暂停时必须征得裁判员同意。
(六)会内赛全部采用单败淘汰,抢9局,胜方冲球制。半决赛抢11局,决赛抢13局。
(七)会外赛不设种子,全部采用混合抽签。会内赛抽签依照排名种子选手蛇形排列入位。
(八)直接晋级正赛选手如因签证、航班或其他原因临时不能参赛,组委会可增补会外赛名额,由裁判长根据会外赛落选选手成绩排名替补名额。
十三、奖金分配
备注:“最高清台奖”连续清台局数≥5;若达到最高清台局数的选手多于一名,则奖金平分;若本次比赛未产生“最高清台奖”,则该奖金累计到下一站比赛中。
十四、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方法
所有中国大陆选手均需通过中国台球协会官方APP完成报名;
海外选手可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组委会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pool@ufengsports.com,抄送至cbsa@sports.cn。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1日18:00
联系人:陈思慧
咨询电话:152-1888-2413
(二)报到
运动员报到时间:2018年7月31日 18:00前
比赛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百丈时尚体育小镇旅游集散中心
比赛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百丈镇江园路一号
裁判员报到时间:2018年7月31日18:00前
酒店入住联系人:陈思慧
联系电话:152-1888-2413
十五、参赛经费
(一)选手往返交通费、食宿全部自理;
(二)参加会外赛的选手需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200元人民币;
(三)由会外赛晋级会内赛的选手需向承办单位补缴参赛费400元人民币;
(四)直接参加会内赛的选手需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600元人民币;
(五)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食宿、劳务费由组委会负责。
十六、仲裁及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王 涛
委 员:刘春胜、张宗普、张 锋
裁判员名单
裁判长:盛捷
副裁判长兼竞赛助理:王海涛
裁判员:施嘉龙、周冰峰、张 怡(3人)
十七、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六)选手比赛时需遵守赛会服装要求,违者组委会有权禁止选手参赛。
服装要求:上装不限,下装深色西裤、正装深色皮鞋
所有会内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举办的赞助商活动。未经组委会同意,会内赛选手在比赛期间不得参加非组委会举办的商业活动和其它赛事,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组委会将予以每人每次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参赛资格。
由组委会举办的赞助商活动、赛前技术会议、开幕式、闭幕式暨颁奖仪式均为参赛选手必须出席的赛事配套相关活动,非正当理由并未经组委会同意而缺席活动的参赛选手,组委会将予以每人每次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八)赛会冠名赞助商标识由组委会统一制作,每位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在指定部位(左手握杆的佩戴在右胸;右手握杆的佩戴在左胸),否则不准参赛。
(九)每位参赛选手至多可佩戴两块商业赞助或政府标识,必须佩戴在指定部位(左胸或右胸、左臂或右臂);尺寸不超过5厘米×8厘米,如圆形直径不超过7厘米。需在报名表上填写申报并由组委会审定规格及内容;禁止临时戴标,损害主办方和赛事赞助商的利益;如有违反经指正不改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非指定部位不能佩戴任何标识,否则不准参赛。
(十)为人身和食品安全,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入住指定酒店,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入住指定酒店,需在报名表上填写申报并由组委会审定。
(十一)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二)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
中国台球协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