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体育竞赛管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未经全国单项协会和相关部门确认,体育赛事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台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未经中台协同意,各级注册裁判员不得擅自执裁非中台协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各类国内国际台球赛事。
请各级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台球协会、行业企业、赛事赞助商、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依法依规举办各项台球赛事,加强裁判员管理,共同维护规范的台球竞赛秩序,创造项目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赛事品质、宣传效应和社会影响力,实现项目、企业和个人共同发展。同时,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中台协将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相关规定
中国台球协会
2018年6月20日
附件1:《全国体育竞赛管办法(试行)》(体竞字【2015】190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体规字【2018】3号)
附件3:《中国台球协会赛事管理办法》(运协小球字【2015】49号)
附件4:《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台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运协小球字【201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