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CBSA全国城市斯诺克俱乐部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体育局
佛山市威灵格南方体育咨询有限公司
三、运营单位:
佛山市南海来利威灵格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广东省台球协会;
广东广播电视台体育频道;
浙江省台球协会;浙江海宁——帕沃台球俱乐部;
云南省台球协会;云南红河——新盛台球俱乐部;
山东省台球协会;山东淄博——威灵格桌球俱乐部;
上海市台球协会;上海————新新台球俱乐部;
深圳市台球协会;广东深圳——新港湾台球城;
陕西省台球协会;陕西西安——丁俊晖台球俱乐部;
澳门桌球总会; 中国澳门——大利桌球城;
四川省台球协会;四川成都——击动元素台球俱乐部;
萍乡市台球协会;江西萍乡——久斯台球商务会馆;
河南省台球协会;河南荥阳——标力台球俱乐部
东莞市台球协会;广东东莞——东英桌球俱乐部;
佛山市台球协会;广东佛山——威灵格台球培训基地;
广东佛山卫洋比赛用品。
五、比赛项目:
1、斯诺克团体赛;
2、斯诺克个人赛。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17日;
比赛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体育馆。
七、官方网站
(一)官方网站:中国台球协会官网(www.cbsa.org)
(二)合作网站:S100.cc(体育100)、MY147(我的台球网)、TOP147(台球视界)、陕西台球网、章鱼TV直播
八、比赛指定用品:
指定用台:威灵格经典M-1国际比赛台
指定用球:雅乐美水晶球
指定皮头:野牛皮头
九、参赛及报到:
(一)各城市赛区选拔赛中获得冠军的俱乐部,代表赛区参加总决赛团体赛。原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俱乐部,可以增补1名参赛队员;
(二)各城市赛区选拔赛中获得前两名的选手,代表赛区参加总决赛个人赛;
(三)各参赛队伍和个人必须在2016年1月7日前,将本队队员最终的参赛名单、所佩戴胸标的名称及图样发送至报到联系人的信箱或微信。如未在规定日期发送该信息,组委会将默认参赛队伍无人员增补、参赛人员无胸标佩戴,且不再接受补报;
(四)参赛费用:
1、参加团体赛的俱乐部报到时需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1000元;
2、参加个人赛的选手报到时需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200元;
3、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所有交通费和食宿费用自理;
4、裁判员及赛会工作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五)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六)报到:
1、报到时间:所有参加赛事的人员必须于2016年1月13日14:00前报到。16:00举行赛前技术会议及抽签仪式;
2、报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街道南海大道北36号南海体育馆南门威灵格台球培训基地
3、赛前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街道南海大道北36号南海体育馆南门威灵格台球培训基地
4、联系人及电话:李益 15820686600
陈燕雯 13794018764
5、组委会信箱:yan@wiraka.cc
十、比赛办法:
(一)团体赛
1、团体赛分为小组单循环赛和单败淘汰赛两个阶段;
2、将12支队伍分为4个小组,每组3支队伍;
3、小组赛前两名晋级八强赛,八强赛开始采用单败淘汰赛制,直至产生冠军;
4、除决赛采用7局4胜制外,全部采用5局3胜制。
(二)个人赛
1、个人赛分为小组单循环赛和单败淘汰赛两个阶段;
2、将24名参赛选手分为8个小组,每组3名选手;
3、小组赛前两名晋级16强赛,16强赛开始采用单败淘汰赛制,直至产生冠军;
4、除决赛采用9局5胜制外,全部采用7局4胜制。
十一、奖励办法:
1、团体赛:总奖金¥270,000元
冠军队伍: 奖金¥120,000元、奖杯、证书
亚军队伍: 奖金¥50,000元、奖杯、证书
四强队伍: 奖金各¥20,000元、奖牌 (并列)
八强队伍: 奖金各¥10,000元、证书 (并列)
十二强队伍 : 奖金各¥ 5000元、 证书 (并列)
2、个人赛 (奖金¥113,480元)
冠 军: 奖金¥30,000元、奖杯、证书
亚 军: 奖金¥15,000元、奖杯、证书
四 强: 奖金各¥6,000元、奖杯、证书、
+手工杆/杆盒以及精美礼品一份(并列)
八 强: 奖金各¥2,000元、证书
+手工杆/杆盒以及精美礼品一份(并列)
十六强: 奖金各¥1,000元、
+手工杆/杆盒以及精美礼品一份(并列)
二十四强: 奖金各¥500元、
+手工杆/杆盒以及精美礼品一份(并列)
3、单杆最高分数:奖金¥5,000元及证书,
(遇同分,奖金平均分配)
4、147满分杆奖:奖金¥14,700元及奖杯
(遇同分,奖金平均分配)
(如本届赛事未能创造满分,该奖金将累计至下一届赛事,以此类推)
十二、中国台球协会(CBSA)积分
参加 2015年CBSA全国城市斯诺克俱乐部联赛总决赛的选手根据中国台球协会球员积分办法获得积分。
(一)参加团体赛的选手,选手所得积分=奖金/团队人数/100;
(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所得积分为所得奖金数额/100。
十三、仲裁、裁判人员: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王涛
委员:刘春胜、卢海燕、游远荣、黄亚烈
(二)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选派。
十四、总决赛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选手未到即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馆内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选手参加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长袖衬衫、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等),另选手不得佩戴饰物参赛。
(六)参赛选手参加各类正式活动时必须按照要求着西装,系领带;
(七)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期间需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八)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九)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视情节轻重被警告或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十五、关于选手佩戴商业标识的说明:
(一)球员只能佩戴两个商业标识(球员自身赞助企业标识和举办赛事城市/俱乐部标识)。
(二)球员佩戴的商业标识,不能与主赞助商行业有所冲突,并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佩戴。
(三)个人商业标识由选手自备,最大标识尺寸不能超过6cm×9cm。城市俱乐部标识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四)组委会有权指定最多两枚的主赞助商业标识由选手佩戴上场。
十六、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台球协会
中国台球协会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