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CBSA全国城市斯诺克俱乐部联赛
城市赛区资格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体育局
佛山市威灵格南方体育咨询有限公司
三、运营单位:
佛山市南海来利威灵格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中国各地区体育局
各省台球协会
各申办赛区俱乐部
五、比赛项目:
1、斯诺克个人赛公开组
2、斯诺克团体赛业余组
六、官方网站
1、官方网站:中国台球协会官网(www.hljsty.com)
2、合作网站:S100.cc(体育 100)、MY147(我的台球网)、TOP147(台球视界)、
陕西台球网、章鱼 TV 直播、KK直播
七、比赛指定用品:
指定用台: 威灵格经典 M-1 国际比赛台
指定用球: 雅乐美——世界职业用球(1G 铝合系列)
指定台布:英皇宝织—登峰
指定皮头:野牛皮头
八、城市分赛区:
1、全国选取不超过16个城市,作为城市赛区。
2、各城市赛区自行进行选拔赛。各赛区可自行选择只参加其中一个组别或两个组别都参加。每个组别可以有一支俱乐部队伍参加全国总决赛。
3、选拔工作必须在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
4、各城市赛区的选拔赛必须向社会公开,竞赛规程需经由赛事组委会审核发布,竞赛结果需在赛事组委会和中国台球协会备案,接受组委会和中国台球协会的监督管理。
5、申请承办城市赛区资格赛:
联 系 人:李益 15820686600 唐丽颜 13600305805 陈燕雯 18900878271
电子邮件:liyi@wiraka.cc Tang@wiraka.cc
九、参赛资格和说明:
1、凡年满12周岁的中国公民,性别不限,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前,需下载中国台球协会官方APP,并完成参赛登记工作。
2、公开组是面向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开放的赛事,所有选手均可报名参加公开组的比赛;
3、业余组比赛面向各台球俱乐部会员和广大台球爱好者开放的比赛,仅限业余选手参加,以下选手不得参与业余组的赛事。
A、在过去三年间曾经取得过 WPBSA 职业赛资格的选手;
B、CBSA 斯诺克最新排名前 64 位的选手(按本年度最新排名计算);
C、斯诺克中青赛最新排名前 32 位的选手(按本年度最新排名计算);
D、全国最新排名前 16位的美式和中式选手(按本年度最新排名计算);
E、在过去三年间曾经获得过斯诺克全国冠军、全国斯诺克青年组冠军的选手;
4、公开组的比赛,城市赛区资格赛阶段为个人赛,获得赛区前两名的运动员,代表城市赛区及办赛俱乐部参加总决赛,总决赛阶段为团体双打比赛。队伍名称应统一为:城市名称+俱乐部名称。如:佛山威灵格队
5、参加业余组比赛的俱乐部,由各俱乐部自行组队,每队可以由若干选手组成,同一场比赛出场选手为2人。队伍名称应统一为:城市名称+俱乐部名称。如:佛山威灵格队
6、参加公开组比赛的运动员可选择在任意赛区参赛,在某一赛区遭淘汰的运动员,可以选择未开赛的其他赛区继续报名参赛。已获得晋级总决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再参加其他赛区的赛事,违者取消既得资格。
7、业余组的队伍只能选择在本省内的赛区参赛,如果本省内有多个赛区,业余组队伍也可以多次参赛。
8、进入总决赛公开组的队伍,可增补壹名选手。替补选手不限性别,也可以从落选的运动员中选取。
9、进入总决赛业余组的队伍,可增补壹名选手。选手可以从落选的队伍中选取或另行安排,但该选手不可以是本规程【参赛说明】第3条中所列明的选手。
九、竞赛办法:
(一)赛事采用中国台协审定的台球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公开组选拔赛采用标准斯诺克规则;
(三)业余组选拔赛采用6红球斯诺克双打规则,每人一杆;
(四)城市资格赛事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为双败淘汰赛。第二阶段为
单败淘汰赛;当参赛选手(或队伍)多于 32支时直接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五)双败赛毕前16或前8名的队伍晋级。第二阶段采用单败淘汰赛制,直至产生最终名次。
(六)公开组选拔赛双败赛采用 5 局 3 胜制;复赛采用 7 局 4 胜制。
(七)团体赛业余组选拔赛全部采用5 局 3 胜制进行比赛。
十、奖励办法:
(一)各赛区自行安排奖励办法
(二)总决赛阶段,总奖金奖励超过五十万元。
(三)进入公开组总决赛的选手将获得CBSA职业排名积分。
十一、参赛费用:
(一)公开组:参赛费¥200元/人。(由城市赛区组委会收取)
(二)团体业余组:参赛费¥100元/人。(由城市赛区组委会收取)
(三)其他参赛费用选手自理。
(四)赛会工作人员、裁判员的交通、食宿、劳务由城市赛区组委会负担。
十二、仲裁、裁判人员:
(一)仲裁委员会:各城市赛区仲裁委员会由地方台球协会主导组建。
(二)裁判:各城市赛区裁判长由中国台球协会选派,裁判员由各城市赛区自行选派。
十三、参赛须知: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选手报名时需签署参赛协议方可参赛。
(二)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需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三)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期间需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四)推广台球运动是每位选手的义务,因此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按时参加赛会的抽签仪式和开幕式,服装标准为西装、系领带;如无故缺席者将被处罚;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赛事组委会赛申请。
(五)每轮比赛开赛前 10 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报到。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迟到选手15分钟内判罚一局,超过15分钟视为弃权。
(六)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七)比赛场地禁止吸烟,选手比赛期间禁止接听电话。选手参赛服装须符合比赛服装要求,皮鞋、深色西裤、长袖衬衫、马夹、领结。
(八)选手不得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在报名参赛前向组委会申请并接纳方可,每人最多两块胸标;选手参赛时,需佩戴两块由主办方指定的胸标上场。
(九)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一)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视情节轻重被警告或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十四、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台球协会。